购销合同(标准文本6)

购销合同(标准文本6)



购销合同(标准文本6)   买卖合同   签订日期:   合同编号:   签约时间:   签约地点:   供方: 年月日  需方:   1.本合同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订立的,经双方签字盖章后,即 发生法律效力,双方必须严格履行。   2.合同条款:  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量、单价、总值、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。  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; 元。其产品名称的规格、质量、数   ③产品价格规定;  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;  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;  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;   ⑦补充条款。   3.经济责任:   (1)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,须负下列责任:   ①产品花色、品种、规格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:需方同意利用的,按质论价,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,不能利用的,应负责保修、保退、保换。由于延误交货时间, 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 的罚款。  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: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;因延期而不要的,可 以退货,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;不能交货的,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 值的百分之 的罚金。  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: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。并承担支付的费用;需方 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,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 的罚金。   (2)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,须负以下责任:  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、品种、规格、质量或包装的规格,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 (或包装价值)总值百分之 罚金。   ②中途退货,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,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 分之 的罚金。  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、资金、包装物,除交货日期得以顺 延外,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 货处理。 的罚金;不能提供时,视同中途退  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,每延期一天,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 总额千分之 罚金。  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,每延期一天,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 的罚金。  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,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 金。   (3)产品价格:如需要调整,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。   (4)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,必须提出充分理由,经双方协商, 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。   (5)如因生产原料、生产设备、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,需要变更产 品品种、花色、规格、质量、包装时,应提前 鉴证机关备案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。一方变更合同,对方有权拒绝收购, 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 的罚金。 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,并报   (6)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,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,需提前 对方,经有关机构证明,可酌情减免罚金。 天通知   4.执行合同中,发生争议和纠纷,签约双方协商不成,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。 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(两者选一)   5.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,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,副本四份,双方主管部 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。   供方单位(盖章):   法定代表人签字:   代理人签字:    需方单位(盖章):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代理人签字:   地址:    地址: 电话:   电话:        开户行、帐号:    开户行、帐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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